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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浙传党〔2018〕20号)
 

2018年是学校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清廉浙传”的开局之年,是以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推进学校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以四十周年校庆和召开第三次校党代会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再出发之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教育部和教育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学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以建设“清廉浙传”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用政治建设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用深化改革推进作风建设见实效,用制度建设提高治理效能,用纪律建设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自觉防腐和压实“两个责任”,用新时代的新气象新作为为今年校党代会的召开和接受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提供纪律保障,为营造“干部清正、管理清明、校园清廉”的校园生态提供政治保障,为“清廉浙江”“清廉教育”建设谱写浙传篇章。重点工作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基础建设。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五个必须”,严禁“七个有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四个服务”的教育方针;遵从党章,高标准严要求、贴地气求实效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用“六学联动机制”营造好“全党大学习”氛围;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政治导向”“实干导向”“优才导向”“清廉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校党代会的风清气正。

(二)强化政治功能,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委重大部署和全校性重点工作落实通报机制,建立督查工作信息化模块,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重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突出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落实《党支部基本工作清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重大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二级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研究加强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

(三)完善基层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基层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细化议事内容,健全基层民主和集中的机制;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创新组织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特别是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抽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政治生态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二、以深化改革破解作风顽疾,提高服务效能

(一)以钉钉子精神建设“五风”纠正“四风”。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我省“36条办法”和教育工委“26条实施办法”,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12类问题”,组织自查突出问题,研究修订《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的若干意见》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公车使用报销管理实施办法》,坚决防控“四风”反弹,抓“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效,完善将群众满意度纳入目标考核的机制;按照浙传党政〔2018〕1号的部署,创造性地推开“清廉浙传”建设,树党风、正政风、塑教风、严学风、扬校风,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破解作风顽疾。加大干部选用机制改革创新,研究出台干部“能上能下”和“容错纠错”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机制;加大人才分类评价考核机制改革创新,研究修订职称评审制度,形成激励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平竞争机制;在认真总结201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和监督体系。

(三)破解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屏障,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大力倡导和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工作,把深入基层调研落实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推进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线上审批”;切实落实“服务桐乡校区第一批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精简各种工作清单,给基层“减负”;研究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和数据平台框架,提出建设时间表,出台全校数据库基础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及责任清单,启动关键性数据库建设,运用“互联网+服务”的现代化手段,制定分步推出网络化办公项目,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继续做好省委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建设中对现实问题的针对性、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性、日常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和民主监督的可视性。研究建立学科经费使用管理及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制定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及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细化《浙江传媒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采购)管理及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细化岗位责任制,构筑起各负其责、共同防范的预防体系,加大对财务审核责任的追究处理;响应和实施“内审质量年”部署,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突出绩效审计,促进内审与内控的有效联动,增强内审的基础性、源头性预防作用,建立审计年度分析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向学校报告审计及整改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继续推进资产清查工作,完成率不低于60%。

(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各部门要切实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完善《共享信息清单》,严格落实浙传院〔2014〕87号文件,规范权力运行,防控擅权、滥权,力戒推诿拖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通报和追责;要加强对基层条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主体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严防“制度稻草人”现象,严查“破窗”“越线”行为。

四、加强纪律建设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自觉防腐和压实“两个责任”

(一)加强纪律教育,筑牢廉政廉洁思想之基。充分发挥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校廉政讲师团的作用,继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经常性专题教育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用纪律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实际,在《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浙传党〔2014〕49号基础上制定师德和职业道德公约;开展廉政廉洁警示教育,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加强廉政廉洁“日报、周信、月窗、年赛”等基本阵地建设。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力量,制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基层政治巡察试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坚持“抓早抓小抓清廉”,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的运用,强化经常化、常态化的监督。

(三)提高专责监督履职能力和实效。围绕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加大政治监督,加大对履行职能监督情况的监督和通报,用好问责利器,增强监督合力;简化完善“三重一大”等报备、台账等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探索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的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开展二级纪委和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培训,在总结二级纪委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基层纪委建设的机制;突出重点,创新内容和方法,优化二级学院部院务公开、党务公开专项检查和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等专项检查。

附件: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项目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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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项目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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