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纪检委员:
2016年已近年末,按照5月10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会上大家讨论的关于党总(直)支书记个人重点述廉建和纪检委员口头报告的实施方式(见附件中标红体部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有意愿的书记和纪检委员,通过电话或QQ等方式,联系纪委办朱新江或直接联系柯力,约定具体时间;
2.时间集中安排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期间;
3.谈话直奔问题,不谈工作(述廉建由学校统一安排,与述党建同时),侧重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一般为10分钟以内。
校纪委办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