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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试行网上服务即评系统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效能,第一时间了解师生的满意度和解决师生不满意的问题,根据《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高中只能部门服务效能的规定》(浙传院〔2014〕87号)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浙传党〔2016〕20号)要求,现已建设并准备运行网上服务即评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一)试运行时间:网上服务即评系统自2016年12月中旬起试运行;

(二)评价人员:全体在校师生;

(三)评价范围:所有职能部门的服务事项;

(四)师生服务即评的方式和渠道是通过网上实名登录方式实现:

登录地址:http://oa.zjicm.edu.cn/,即通过新改版后(12月中旬起运行)的学校oa网右边“师生信息门户”,点击首页右下角“服务即评”;

用户名:教师工号(8位)或学生学号(9位);

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请登陆后及时修改密码。

二、处理流程

(一)师生“不满意”评价——归属职能部门处理、反馈——师生再次评价反馈处理结果“满意”—归档;

(二)师生“不满意”评价——归属职能部门处理、反馈——师生再次评价反馈处理结果“不满意”——归属职能部门处理、反馈——师生再次评价反馈处理结果“不满意”——监督部门处理、反馈———归档;

(三)凡是师生对某个服务事项评价“不满意”时,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在较快时间内在网上服务即评系统中给予处理和准确答复;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及时向评价人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确实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不满意评价,应由该部门主动帮助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后,告知评价人相关接待人和联系电话。

三、相关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服务即评反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师生“不满意”评价的处理与协调;各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指定本部门1名工作人员来协助处理系统的反馈工作,相关人员名单报纪委办备案(附件);

(二)服务部门负责人每天上班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系统所反馈的数据情况,及时处理服务不满意的事项;处理“不满意”评价时, 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反馈完毕,通过系统反馈的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并对评价人员的相关信息要注意保密;

(三)各部门负责人如遇请假或外出期间,应指定相关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相关工作事宜。

请职能部门按照服务即评系统信息登记表要求进行信息填报,于12月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一起报送到纪委办,邮箱:jwb@zjicm.edu.cn

附件:______(部门)服务即评系统信息登记表.docx

校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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