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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协办学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经综合审议,决定2018年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由纪委办公室和以下学院分别协办:

表演艺术类: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书画摄影类:文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分类承办;

艺术设计类:文化创意学院;

网络新媒体类:电视艺术学院。

 

一、活动步骤:

1. 作品创作、征集阶段。由各协办学院按照分类活动通知(详见附件)自主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作团体或个人,按照创作作品报送要求,向相关协办学院提交参赛作品及报名表。

2. 评比阶段。协办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奖项。

3. 作品展示、再加工阶段。书画类、摄影类和艺术设计类3个协办学院对优秀作品进行校内展示;同时对优秀作品进行二次加工。

4. 录制、推送阶段。纪委办和协办学院共同在获得等级奖项的作品中审定推送作品,进行录制;纪委办负责选送到上级部门参加比赛,并在学校“廉政清风网”进行展示宣传;协办学院负责将推送作品上传到上级部门相关网站,并核对信息。

 

二、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表演艺术类:张擎,0571-86870383,邮箱399263805@qq.com,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工办(下沙校区教学区第二实验楼216);

2.书画类:吴德政,0573-89390331, 邮箱61517808@qq.com,文学院学工办(桐乡校区文学楼301);

摄影类:甘杰,0573-89399775, 邮箱2807774392@qq.com,设计艺术学院学工办(桐乡校区设计楼305(东));

3. 艺术设计类:程伟,0573-89390303,邮箱2835954749@qq.com,文化创意学院学工办(桐乡校区文化创意学院305);

4.网络新媒体类:王志伟,0571-86832179,邮箱1300629325@qq.com,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下沙校区艺术楼107)。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协办学院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活动变成廉政教育宣传的过程。

2. 严格标准,公平透明。协办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要求和规程组织比赛,可适当兼顾各参赛学院的平衡;参赛者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及奖项。

 

四、各类创作活动的具体通知和上传作品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表演艺术类)创作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书画类)创作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摄影类)创作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4: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艺术设计类)创作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网络新媒体类)创作活动的通知.doc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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