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职能  惩防体系  浙传廉政展厅  廉政清风  警钟长鸣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学校规章



浙江传媒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浙江传媒学院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办学方向和科学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党委班子统一领导、党政班子主抓直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书记和校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书记负总责,校长负行政职责;党政班子成员向党政负责,履行“一岗双责”,对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领导责任,知责明责守责督责尽责。党政班子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书记和校长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并主持党政会议集体研究贯彻意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年度要点工作、下达分解任务书;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线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年度要点工作建议,分工牵头年度要点工作,做到年初有清单、中期有跟踪、期末必报告、年底必销号。

(二)落实政治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政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规定,严格党政会议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严把干部选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评选中的政治关和廉洁关;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书记和校长每年至少主持1次党风廉政建设务虚会,班子成员在上半年分析会上报告分管线上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要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书记和校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交谈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书记和校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定期组织风险点分析研判,每学期至少1次带队检查,做到亲自指导重大制度建设、亲自主抓综合改革专项治理、亲自过问自查自纠情况、亲自协调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促责任的层层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控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落实全面监督和自律责任,建设履责担当铁军。书记和校长每年至少分别抽查1次党政班子成员廉政廉洁谈话记录,掌握“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干部队伍廉政廉洁情况;班子成员加强对下属的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下半年分析会上报告参加下一级民主生活会、分析会、与干部廉政廉洁谈话、问责追责等履责情况;认真点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并在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教职工个人评优评先评选中敢于较真,监督分管部门执纪到位;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组织忠诚老实,带头和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婚丧嫁娶、购车、房产交易、子女及配偶工作变动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五)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每年底听取《廉情报告》,逐条研究措施、严格绩效对账,严肃执纪问责;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协助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委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述责和考核

(一)上述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部实行年度清单和日常台账制度,纳入党政班子和成员的年度述责和考核内容。

(二)对未完成党委部署的年度要点工作牵头任务;或因领导责任弱化、日常建设缺失、推进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监督缺位、执纪不力,在各种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产生负面影响的,取消负有领导责任者评优评先评奖资格;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损害党的形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相关纪律处分和问责规定,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和追责。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者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在任期内有效。

校党委书记:

校党政班子成员:

校 长:

二Ο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二级学院(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党政共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夯实党建廉建和事业发展的基础,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与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二级学院(部)班子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校党政负责,共同承担二级学院(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参与决策和工作的事项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组织责任,知责明责守责督责尽责。二级党组织和党政班子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政治学习制度,及时主持党政会议集体研究贯彻意见,积极向学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党政班子组织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工作,班子成员主持研究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年初有清单、中期有跟踪、期末必报告、年底必销号。

(二)落实政治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规定,严格党政会议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干部选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评选中的政治关和廉洁关;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书记和院长要经常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教学组织负责人交谈业务工作中的廉政廉洁建设工作;负责研究、落实思政工作和师德师风学风教风建设,把好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等各方面的政治关;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廉政廉洁专题教育,并向学生层面延伸,涵养廉政廉洁文化;班子成员在上半年分析会上报告分工内的政治纪律情况和廉政廉洁动态,提出措施。

(三)落实工作责任,推进规范办事和作风建设。学院班子要聚心合力、团结和谐、干净干事;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综合改革专项治理、亲自组织自查自纠、亲自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民主参与决策机制,维护师生权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班子成员按分工职责指导推动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控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展具有示范作用或院部特色的廉政工作创新。

(四)落实日常监督和自律责任,建设履责担当铁军。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抽查1次班子成员廉政廉洁谈话记录,掌握“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二级学院(部)廉政廉洁情况;班子成员加强对下属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下半年分析会上报告参加下一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与干部廉政廉洁谈话和运用“四种形态”等履责情况,按权限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实绩,并在年度考核和干部教职工个人评优评先评选中敢于较真;扩大民主监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班子成员要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组织忠诚老实,带头和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婚丧嫁娶、购车、房产交易、子女及配偶工作变动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五)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和支持本学院(部)的纪检委员履行职责,每学期至少1次听取意见和建议;协助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组织调查、纪律审查和审计工作;依纪依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按权限依纪依规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纪检监察建议书》《审计建议书》和《信访抄告单》的执行情况。

三、述责和考核

(一)上述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部实行年度清单和日常台账制度,书记每年定期分别向校党委和纪委汇报履责情况,纪检委员实行口头报告制度;纳入二级党建廉建考核和学院目标管理考核。

(二)对未完成党委部署的年度要点工作的牵头任务;或因领导责任弱化、日常建设缺失、推进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监督缺位、执纪不力,在各种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产生负面影响的,取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资格;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损害党的形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依照相关纪律处分和问责规定,予以处理和追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学院(部)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在任期内有效。

校党委书记: 书记:

校 长: 院长:

二Ο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浙江传媒学院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由学校分管领导与相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实施、协调落实、业务指导和职能监督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承担对职能部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廉政廉洁建设的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职能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组织层级,健全“持续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和党委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事件;把廉政廉洁建设要求融入到具体的业务与管理服务中,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工作中制度规范和政策的学习,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规则指导培训;负责任地向学校提出工作意见和决策建议;按时完成校党委部署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工作中的牵头任务,做到年初有清单、中期有跟踪、期末必报告、年底必销号。

(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控体系。坚持依法治校和依规管理,完善、公开并严格执行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办事时限”,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机制,杜绝擅权、乱权和不作为、不担当;明确内部科室及人员的责权利和办事权限,实行决策权、实施权、监督权、评价权相分离;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内控体系,厉行节约,合法、合规、合理管好和用好业务经费,做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台账,不设“小金库”“账外账”; 主持建立、完善、考核职责范围的内控体系。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规定,规范落实重大制度和政策出台前深入二级学院(部)调查研究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机制;任期末报告制度废改立清单,开展制度效度评价,强化制度执行力;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网络化;以廉促改,组织实施专项综合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反腐。

(四)抓实作风建设,保障师生权益。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高职能部门服务效能的规定》,细化办事程序,实现“一次性告知”和“最多跑一次”;严明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建立“服务即评”与内部人员考核挂钩机制;每年底向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处报备《基层请示、来访办理清单》和《服务即评处理清单》。

(五)强化职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组织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廉洁风险和开展专题研究,开好本部门的分析会,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警示违纪违规苗头,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廉政廉洁谈话台账机制;协助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勇于担当,依纪依规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规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六)做好表率管好下属,自觉接受监督。有效组织内部和职责范围内的法治纪律教育和廉政廉洁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提醒指导;推行部门周工作预安排和管理岗工作日记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抽查内部廉政廉洁谈话台账和管理岗工作日记;班子成员要严格自律,带头和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婚丧嫁娶、购车、房产交易、子女及配偶工作变动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述责和考核

(一)上述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部实行年度清单和日常台账制度,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底向分管校领导述责;并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未完成党委部署的年度要点工作的牵头任务;或因履责不到位而在各种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产生负面影响的,取消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资格;本部门或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损害学校形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按照相关纪律处分和问责规定,予以处理和追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职能部门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在任期内有效。

分管校领导: 主要负责人:

二Ο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级学院(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关闭窗口

浙江传媒学院纪检监察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办公室 杭州双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