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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浙传党〔2018〕60 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综合运用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76 号)和省委组织部《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信息沟通办法》(浙组〔2018〕12 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立学校干部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人事处、审计处、质量监控办等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组成。

(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是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扩大干部监督覆盖面,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跟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一起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由干部科科长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干部监督信息传递、沟通。

二、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整合机制

(一)学校党委重点收集掌握的干部监督信息学校党委重点收集掌握全体中层干部、中层后备干部、高层次人才等监督信息。

1.党委组织部收集整合的信息内容

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涉及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整合和管理。及时收集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一报告两评议”和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中涉及的干部监督信息;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随机抽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要求,及时收集领导干部个人报送的有关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干部谈心谈话、调研涉及的干部监督信息。党委组织部对成员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及时归类整理,并在干部推荐、考察、研究、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时分析

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收集提供的信息内容

1)党委办公室主要收集提供师生反映的涉及干部问题信息,上级批转信访件中涉及干部问题信息,涉及干部舆情特别是网络上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信息等。

2)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主要提供涉及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纪律处分和函询、谈话诫勉等情况,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按规定回复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代表委员推荐等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即时提供中层干部、中层后备干部、高层次人才被留置、立案审查、调查和纪律处分情况。

3)人事处主要提供涉及干部人才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

4)审计处主要提供审计发现的中层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情况,第一时间提供线索移送后相关部门反馈的立案情况;及时介绍和提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情况。

5)质量监控办主要提供目标管理考核情况。

(二)二级学院党组织重点收集提供的信息内容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提供机制,重点收集掌握基层党支部书记、内设机构(系、教研室、研究所、实验中心等)负责人、高层次人才等监督信息。主要是:掌握的上述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成员单位、二级学院党组织一般于每季度第1 周汇总前一季度情况,书面向党委组织部提供,重要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提供。对有些虽未经调查核实,但需党委组织部及时了解掌握,以便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把关的情况和问题,不适宜书面反馈的,可以由部门有关领导直接沟通。

三、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分析研判机制

(一)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年主持召开1 至2 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干部大监督机制建设重大情况以及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情况汇报,分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沟通研判。党委组织部经常性与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点对点沟通廉情,互通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干部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巡察工作以及审计工作情况的沟通了解,互通信息,畅通渠道。特别是对涉及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共同商讨对策,提出处理意见。

(三)强化综合分析评价。要强化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甄别筛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和各方面反映,系统比较、相互印证,客观准确作出结论,特别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试行办法》,区分情况、综合评价。

(四)健全干部监督专题分析会制度。党委组织部结合召开干部分析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随机抽查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一报告两评议”、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情况,制定措施。

四、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综合运用机制

(一)在干部教育培养中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根据干部监督信息分析研判结果,结合干部培训,有针对性抓好教育培养。对政治上不够强的,着重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对作风不够实的,着重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纠“四风”、正作风,促进干部为民务实、担当尽责;对能力不足的,着重加强专题培训和岗位历练,推动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化能力。

(二)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运用干部监督信息。加强干部监督信息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深度融合,客观准确识别干部、精准科学使用干部,切实把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酝酿和考察阶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和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或任用。加强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注重运用干部监督信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三)在干部日常管理中运用干部监督信息。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函询、诫勉,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注重将干部监督信息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评优评先、出国(境)审批等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日常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一)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干部大监督工作,学校党委分管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是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对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干部监督信息收集传递和维护。

(二)实事求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干部监督信息。

(三)遵守规定。要严格遵守保密和回避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擅自透露相关信息,凡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本人应当回避。

(四)责任追究。对无故不提供、不按时提供、不如实提供应当由本部门提供的干部监督信息或对干部监督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

2018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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