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落实和深化,4月21日校纪委召开廉政工作座谈会及工作落实会。各党总(直)支书记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负责人参会,校纪委书记柯力主持。
会议首先就落实党委发布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18项工作任务,分别按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进行了任务梳理和部署,明确牵头责任,强调落实重点。柯力就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责任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起“分内”之责;二是任务明确,领导亲自挂帅,把任务分解下去,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坚持结果通报;三是工作常态,坚持四个“同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业务工作和日常运行中,推进事业发展。
会上,各党总(直)支书记根据会前发出的详细要求,围绕如何推进二级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以下简称分析会)制度、完善二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措施等议题,结合学校实际和基层实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形成了基本共识:一是深化分析会制度的落实,要把分析会作为常态化的制度;突出自查自纠的预防功能,从纪律、作风、反腐全方位把握内容;突出、体现主体的自主性,会议的具体时间和主题由各总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紧密结合本总支、部门的实际,聚焦突出问题,精心设计、充分准备、务实高效,依会议内容适当扩大参会对象,查摆要实、整改要实、报告要实。二是进一步完善、试行二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在2014年试行基础上,完善考核体系,突出目标业绩;突出主体谋划、主体建设、主体检查、主体防控和主体推进;突出常态台账和民主公开,考评主要以实绩台账和业绩为基本依据;职能部门的打分在考评前必须与被评的二级学院见面;考评结果于下年3月份向各学院公开。三是进一步落实各总支兼职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强调认真执行浙传党[2012]46号文件,切实保障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如纪检委员要参加所在学院讨论“三重一大”和人才引进等事项的会议;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和确定纪检委员对二级财务的具体监督形式和金额标准;各学院按照自主理财原则,根据纪检委员的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探索纪检委员产生程序中实行选举制与提名制结合的机制等。
会上,还部署了2015年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的工作安排。
此次会议精神以会议纪要形式发送到各参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