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职能部门: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自2015年开始起草。2015年6月,面向纪委委员、党总直支书记、纪检委员征求了意见,2015年12月24日省教育工委颁布实施办法后进一步作了修改,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请于3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校纪委办邮箱jwb@zjicm.edu.cn,大篇幅修改请用红体标注,联系人:俞岚,电话:86832068,
附件:《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纪委办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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