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各部门:
为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浙传党〔2016〕21号)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实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总(直)支书记和纪检委员、二级学院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职能部门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廉政廉洁谈话登记和报送制度。3月23日已将谈话台账登记表发出。
请于6月24日前按下列要求报送今年3月至5月底的谈话数据。今后,每年分两次报送:第一次报送时间为5月30日,报送上年度12月份和当年度1、2、3、4、5月份的数据;第二次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报送当年度6、7、8、9、10、11月份的数据;报送形式为《廉政廉洁谈话汇总表》的电子稿,发到纪委办邮箱jwb@zjicm.edu.cn,联系人:俞岚、张康康,电话86832067、86832068。
汇总表必须依据个人平时《廉政廉洁谈话登记表》的真实数据,由各总支书记、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同时,个人要保存好平时的《廉政廉洁谈话登记表》,各党总(直)支要加强对平时台账的检查,学校也会安排抽查,并通报情况。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廉政廉洁谈话登记表
2.浙江传媒学院廉政廉洁谈话汇总表
谈话情况登记表20160323.doc
谈话汇总表20160323.doc
纪委办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