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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二级院部院务公开和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浙传党[2017] 22号)的部署,结合落实省委巡视及“回头看”的整改要求,经4月19日部署落实会征求意见后,现对2017年开展二级院部院务公开和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的两个常规专项检查部署通知如下:

一、院部院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学校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情况(检查校党委会、办公会决议和重大工作牵头任务落实完成的对账清单);

2.廉政风险自查自纠情况(检查风险点清单,自查自纠清单、研究落实会议的记录及结果);

3.班子执行决策程序的情况(检查会议制度、会议记录、执行台账);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情况(检查相应台账)。

二、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学校重大决策和部署的情况(检查校党委会、办公会决议和重大工作牵头任务落实完成的对账清单);

2.落实省委巡视及回头看的整改情况(检查牵头任务的对账清单);

3.新一轮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及日常廉政风险自查自纠情况(检查风险点清单,自查自纠清单、研究落实会议的记录及结果);

4.履行职能监督情况(检查组织工作线上学习、到一线业务指导、开展检查清单)。

三、检查对象

1.所有职能部门和二级院部都要对照自查;

2.两个专项检查分别由校办和纪委办组织抽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由原来的集中检查改为日常抽查。由校办和纪委办提前3天通知被查部门或院部。

五、检查方式

1.听取介绍(不需要准备PPT和多份汇报材料);

2.查阅相关平时台账;

3.校办和纪委办平时要注意收集意见建议,在检查时交流沟通;

4.检查组当面反馈和交换意见。

六、检查组的组成

1.检查组一般由校党委委员或纪委委员带队;

2.检查组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院部中层、二级纪检委员、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委员会成员、校特邀监察员、二级院部办公室主任、二级院部分工会主席等,采取组织安排与自愿报名的方式,分别由校办和纪委办统筹协调确定。

5月15日前,先分别向校办和纪委办申报参加的意愿,具体时间在检查前沟通落实。校办联系人:郭钦逸,电话:86832719;纪委办联系人:俞岚,电话:86832067;也可通过学校相应的QQ群申报。

 

学校办公室、校纪委办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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