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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清风颜品”廉政文化创作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办学提出的“紧跟时代、突出特色”重要指示,发挥传媒艺术类优势,不断推进“清廉浙传”建设,打造“清风颜品”廉政文化品牌。现将第二届“清风颜品”廉政文化创作宣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忆党史,绘清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校纪委

承办单位:设计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图书馆

三、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廉政文化创作要以建党百年、清廉文化为主题,紧密围绕主题,立意新颖,内容向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切实引起广泛的认同感和感染力。本次活动主要征集展示以下相关作品:

书画摄影类:绘画、书法、摄影、漫画、篆刻等作品。

艺术设计类:海报、陶艺等作品。

文学创作类:诗歌、散文、理论文章等作品。

五、展览地点

下沙校区图书馆二楼展演厅、桐乡校区美术馆、图书馆,选出部分优秀作品参报上级比赛和展览。

六、活动安排

(一)报送阶段(6月5日——10月10日)

1.参赛人将填写报名表(附件2)、作品扫描件(或照片)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稿统一报送至920590123@qq.com,纸质作品可送到设计楼305-1办公室。邮件主题注明“清风颜品”投稿+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2.作品文件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文字说明请下载附件中的表格模板进行填写,投稿时请将作品和表格放进一个文件夹打包后发送,文件夹命名方式同作品文件命名。组图作品的命名方式为标题+作者姓名-1、标题+作者姓名-2、……标题+作者姓名-6。

3.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73-89399775。

(二)评选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类别综合评定优秀作品,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均颁发证书,并择优进行展览。

(三)展览阶段(10月28日——11月11日)

组织相关廉政文化作品展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风颜品”廉政创作宣传周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把本次活动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2.积极动员,广泛参与。把创作征集展示活动作为面向全校党员、师生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开展日常廉政教育的重要手段,积极支持、参与,组织专业人员精心策划、创作,力求推出一批精品。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创作征集展示活动与廉政文化“清风颜品”结合起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向社会传播好清廉浙传之声。

中共浙江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设计艺术学院

2021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作品报送要求及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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